一、医保门诊统筹共济保障制度
湖南省医保局下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2022年12月底前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全省统一标准,按2021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划入,即75元/月,定额划入退休人员个人医保账户。并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科学制定普通门诊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可直接进行结算,同时简化了备案手续流程,更加方便外出人员就医。
二、丧葬费抚恤金标准提高
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关,随着202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也随之增加。
湖南省统计局公布了2022年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301元,平均每月2942元,增长了5.4%。
企业职工去世后抚恤金可领取9-24倍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每领取1年的养老金,便减少1个月的计发月数,最低领取9个月。
因此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领取的抚恤金上限是94608元,相比2021年提高了4872元,可领取的抚恤金下限是35478元,相比2021年提高了1827元。
企业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可领取2倍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2021年丧葬费提高了406元。
三、职工养老金或将继续调整
目前官方还未发布2023年职工养老金调整通知,而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报告中就明确提出会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北京、四川、上海等地也已经表示要调整,养老金继续调整已成定局,职工养老金调整通知将有望在五月份公布。
《关于湖南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收入安排3482.1亿元,支出安排3337.6亿元,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执行支出3136.1亿元,2023年末滚存结余3953.1亿元,增加的基金支出一方面是应对退休人员数量的增加,另一方面有望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四、湖南省高龄补贴标准
根据老年人保障法,对于年满80周岁及以上低收入老人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各省市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态自行制定标准。2023年,湖南省高龄补贴标准执行原标准。
湖南省所辖各地高龄补贴标准自行制定,并不统一。
80-89岁的老人,每人每年标准600-1200元;
90-99岁的老人,每人每年标准1200-2400元;
100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年标准2400-10000元。
对于100岁以上老人补贴,衡阳市发放标准最高,每人每年可达10000元。
总结:湖南省实施医保门诊统筹制度改革,调整了医保个人划入标准,实施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保障,在制定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时,向退休人员倾斜。
随着上一年度城镇职工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也随之提高,抚恤金上下限分别比2022年上涨了4872元和1827元,丧葬费提高了406元。